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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学中,我们经常听到越轨行为这个概念,但是以往的研究只是把越轨行为当作犯罪学的一个研究对象一带而过,从来没有人对它的概念、特征进行过深入的探讨,更加不会有人考证过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的定位。这并不是说越轨行为不重要,相反的,由于其与法定犯罪存在着很近的亲缘关系。我们应当从更为广阔的视角来考察这种行为的发生原因,进而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但是,本文也不是以所有的越轨行为为标本进行研究。越轨行为以两种面貌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一个是作为宏观的社会现象,一个是作为微观的个体行为,本文只从宏观上以作为社会现象的越轨行为作为考察对象。文章根据结构安排主要分为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有关犯罪学视野下的越轨行为内涵的考察。越轨行为一直是社会学和犯罪学所共同瞩目的范畴。考虑到概念的关联性,所以本文一开始主要从社会学的越轨行为定义出发,来寻求犯罪学视野下越轨行为的真实内涵。在这里,我们借鉴了道格拉斯教授的“越轨漏斗”来确定我们需要的概念层次,提出了犯罪学中研究的越轨行为是违反正统道德、治安法律、部分经济法律和刑事法律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分析了越轨行为的特征。理论分类和危害表现。第二部分主要是我们探讨了越轨行为在犯罪学中的定位问题。本章分析了目前犯罪学中以犯罪行为为中心范畴所引起的混乱现象,指出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以越轨行为代替犯罪行为成为犯罪学的中心范畴。这是由于越轨行为的性质和范围决定的。第三部分是对越轨行为的原因分析。由于本文是在社会事实这个意义上来观测越轨行为,因此,我们对于原因的探讨也从社会整体结构的角度出发,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是社会转型造成社会价值目标和手段的错位;其二是社会转型使得人的生存状况变得不均衡;其三社会转型中造成的制度真空。第四部分主要是阐述了社会对越轨行为的应对策略。本部分在论述自律体制、激励体制、约束体制和惩罚体制的基础上来构建我国越轨行为社会控制的立体网络。本文主要从社会控制主体和社会控制的结构来加以论述。本文主要是通过犯罪学的角度来讨论越轨行为,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在论述了越轨行为在犯罪学中的基本内涵后,提出了犯罪学的核心概念应该是越轨行为,分别从其行为的属性和范围这两个方面来对此加以论证。同时这一举措也使得犯罪学与社会学、刑法学界限得到清晰的划分,并扩大了犯罪学的研究范围。最后,本文也提出了犯罪学视野下越轨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控制对策,为我国犯罪学研究社会控制领域的学者提供一个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