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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创新社会治理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此基础上,从指导思想、基本格局、发展水平、体制制度、战略目标及机制任务六个方面,对加强与创新社会治理做了更加系统的规划,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框架下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观点和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随着加强与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进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本文选取云南省勐腊县微笑行走志愿者协会参与贫困治理的现状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同时结合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实践经验,进而分析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工作成果、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促进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正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核心概念与基础理论。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国内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主要情况与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分析了云南省勐腊县微笑行走志愿者协会参与贫困治理的现状与有效性。第四部分围绕着云南省勐腊县微笑行走志愿者协会参与贫困治理的现状分析了其在参与贫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分析了我国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实践经验,并总结了经验启示。最后一部分针对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我国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与政府这个贫困治理的主体相比,社会组织拥有自身独特的优势,社会组织提供了大量的贫困治理资源,同时能够很自然的将资源配置引向最优化的,并且弘扬了公益慈善利他精神,与政府贫困治理形成了有效互补。所以说要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并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