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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海杨佳袭警案”、“黑龙江6名警察殴打纠纷对方致死案”、“躲猫猫”事件等通过媒体传播将警方危机管理问题从政府理性层面赤裸裸地推向了社会大众的感性层面。作为国家机器的公安机关,其特殊性质和业务特点决定了警方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一旦发生了危机必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公安机关在处置危机事件时,其新闻传播策略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危机处置的效果,甚至可能影响着整个政府形象。本文通过梳理回顾上海“杨佳袭警案”和英国伦敦警方误杀巴西籍男子两个警方危机传播案例的全过程,对比中西方国家警方在危机传播中的得失,在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整合的基础上,运用新闻传播学、危机管理学、公共行政学理论,从警方角度出发,指出我国警方缺乏健全的警务信息公开制度,公众知情权难以得到保证;危机传播机制不完善、缺乏灵活性;依然存在公安机关在危机信息传播中不报、少报、缓报、漏报现象;警方危机恢复期的新闻传播常常缺位;警方与公众之间的信息反馈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其成因主要是:尚未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和传播观念;我国公安机关传统的警方信息传播管理体制、警方信息传播机构设置不合理等权力结构方面的原因;警方危机传播的内部执行系统不健全;不少地区公安机关缺少应对危机的经验;商业化趋势、媒体从业者个人素质、被违法犯罪行为所利用等媒体因素。文章最后就如何进行警方危机传播,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在警方危机传播机制方面需进一步变革警方危机传播理念;建立完善的警方危机传播体系;设置合理的常设性的警方危机传播机构;理顺警方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建立良好的警方公共关系等。在传播策略方面,文章除了提出政府传播的几个基本要点,如主动快速发布、以我为主滚动发布、口径一致、满足基本需要外,还结合传播行为模型提出了几个较新的观点,即设置“意见领袖”、科学设置议程实现公安机关形象修复。鉴于目前国内危机管理学界对于公安机关这样一个特殊执法部门在危机管理中新闻传播的专门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文对于我国警方危机传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