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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增大,经济社会与环境生态系统之间的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的商品属性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我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一直偏低,不能真正反映水资源的价值,虽然国家已经在不同时期出台了明确的阶段水价格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阶梯水价改革仍难于全面实施。 鉴于以上,本文开展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定价策略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在对水资源理论国内外研究现状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地租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外部性以及价格歧视理论和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资源环境经济学、系统分析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分析水资源价值和水价定价机制。水资源价值包括经济价值、环境价值和内在价值等方面;水价定价机制包括水价构成、价格决策主体、定价的原则、模式、程序以及水价格调整机制等。分析结果显示:在考虑水资源的多价值构成的基础上,我国现阶段适于用采用考虑用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和供水成本的方法进行阶梯水价的制定。 文章以天津、北京和上海为例,分析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以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为基础,建立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定价模型,为阶梯水价价格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最后,分析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施现状,找出现阶段制约阶梯水价实施的的瓶颈因素是基准水量难以确定、阶梯水价只涨不落的误区难以走出、级间价差不敢拉大以及公众难以理解合同方案等,针对制约瓶颈,提出了合理确定基准水价水量、制定多于三级的阶梯水价、确定合理的低档限额内用水水价及级间价差、以及加强水安全监管等一系列对策建议,以期为政府的水价改革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