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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代陕西金融业发展变化的史实出发,利用地方性经验知识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试图建立对陕西近代金融制度变迁的有力解释,并得出如下结论:近代陕西金融市场的建立及金融制度的发展演变,仅仅依靠区域内部自身的力量,摆脱传统束缚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加速发展似乎是很难实现的。事实上,传统的金融机构因其诱致性的特点,在近代已经悄悄地出现了一种自发的金融集中的趋势,受到市场的欢迎,表现出一定的生命力。然而,近代以来国家政局的动荡不安,兵燹天灾屡相为害,诱致性金融制度变迁的长期目标很难在短期内实现,因此以政府主导的包括金融制度在内的强制性变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在近代陕西金融现代化进程的早期发展中,由于现代金融制度的外在强制性关键要素的缺陷,导致现代性的金融组织往往不得不依附于政府的强制力,并随政治权力的变更而发生流转。两方面合力作用所及,不仅决定了陕西早期金融现代化进程的艰难困窘,同时强制性变迁基本上摈弃了传统诱致性变迁的成果,使得强制性变迁发生后,无法适时的向新的诱致性变迁过渡,最终导致其发展陷入难以维继的状态也在根本上决定其不可能在近代陕西经济发展中起到有力的助推器的作用,更不能建立起有效减少金融和经济波动的金融体系。表现为陕西的传统金融机构的衰败和陕西银行业的中途失败,金融现代化的目标最终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