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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学与法学交叉的研究视角,运用历史回顾的方法,在重点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党和政府禁娼、有效遏制性传播疾病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揭示了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治理社会丑恶现象的规律,为当代防范性犯罪、防治性传播疾病提供了理论指导。
通过收集和对历史资料的分析,提出,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一方面运用法治力量关闭妓院,严惩妓院老鸨、管家,强制收容妓女;另一方面,运用道德力量对旧日妓女教育、感化,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完成了对广大旧日妓女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工作,彻底取缔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娼妓制度,并用5年时间消灭了性病。
性传播疾病的社会防治比医学防治更有效,也更为重要;在社会防治中,德治与法治必须有机结合。没有法治建设,就不能封闭妓院、摧毁绵延几千年的娼妓制度和卖淫嫖娼现象;没有道德建设,就不能成功感化、教育和彻底改造旧日妓女。
德治与法治的有机结合是禁娼、防治性传播疾病的基础性工作,在规范社会关系、治理社会丑恶现象过程中形成了合力。当前,要积极探索德治与法治结合的途径,最大限度地实现德治与法治的合力效应,在加强法治力量、严厉打击暗娼的同时,积极营造健康的道德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防治体系,消除卖淫嫖娼现象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