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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要探讨的是一个对于转型经济至关重要的问题,即以实现金融深化为目标的金融成长与政府规制之间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达,越需要货币与金融的中介作用,就越需要金融的“成长”。金融成为一国乃至世界经济运行的枢纽与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成为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金融支持对于经济转型国家的市场化改革具有更为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就转型经济本身的特点而言,政府的作用和行为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重要内容,本文中我们使用“规制”概念来分析金融成长中的政府行为及其选择对我国金融成长的影响。 一国金融效率的提高总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安排中实现的。金融制度安排决定且服务于一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 经济增长是所有国家,无论是先进的、落后的或是由落后走向先进的,计划的、市场的或是由计划走向市场的,都要遇到的问题。而发展则是落后国家和转轨国家独有的问题。但无论经济增长还是经济发展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金融系统自身适应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需要进行调整的过程我们将其定义为“金融成长”。 增长与发展从生物学的角度可以看作“成长”的两个方面。“成长”概念的引入,在过程上统一与我国经济转型的“过渡”进程之中,利于在金融研究中从系统的角度把握系统与局部在改革中相互协调适应的关系。 金融成长除了包含研究数量问题的金融增长而外,还包括研究功能与效率的金融发展问题。金融成长的概念更利于研究由计划金融转向市场金融,由金融抑制转向金融深化,由单一金融转向多元金融,由低效金融模式转向高效金融模式等问题。 一国金融的健康成长以及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应在合理的外部规制下实现。规制之于金融成长,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环境。外部规制对于金融成长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影响了金融系统运作的组织费用和交易费用。从而外在地决定了金融成长的空间和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