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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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中互联网、云计算、机器人以及自媒体等高科技技术都在不断的高速发展着,预示着我们所说的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了。全世界的各个行业都已经开始利用大数据资源来进行发展。伴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于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工作来说不仅仅是个挑战,更是个机遇。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变革作为当今社会众多学者关注的热门话题,在这几年的学术研究中受到了人们很多的关注。很多学者都在着力构建新型的大数据背景下的侦查模式,将研究的视角聚焦到打击和预防犯罪之上,突出了侦查工作的主动性以及时效性。然而目前针对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研究讨论绝大多数集中于对大数据指导侦查工作的开展,较少涉及到大数据影响程序性规定的学理研究。对于大数据与侦查模式的关系以及两者如何相互作用问题被学者忽视。并且关于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讨论还主要集中在利用数据信息来对侦查的技术手段进行分析等实务内容上。在大数据的影响之下,侦查模式的各个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即运用大数据侦查与人权保障存在冲突、运用大数据所获取的证据存在证明力的问题、运用大数据进行侦查的技术上还存在欠缺。因此需要根据实践工作的发展需要对当今社会的侦查模式进行相应的变革。本文从实务的角度出发去剖析大数据背景下的侦查模式变革。第一部分论述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概述,首先论述了传统侦查模式的内容,其次论述了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内容及其特点。在论述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特点部分主要是将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三个主要特点,即主动性、预测性以及全景性来进行论述。第二部分主要是将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与传统侦查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分析了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相比较传统侦查模式的优势以及二者之间的关联性。第三部分论述了当今社会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存在的不足之处,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运用大数据侦查与人权保障存在冲突、运用大数据获取的证据存在证明力的问题、运用大数据进行侦查的技术上还存在欠缺。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提出发展建议,对应文章第三部分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存在的问题,这部主要提出了:完善在运用大数据进行侦查时人权保障政策、保证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获取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将区块链与大数据结合促进大数据背景下侦查模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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