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租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一文是在2007年银行获准重新进入金融租赁业,近几年我国金融租赁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的背景下,结合我国金融租赁发展历程和现状,分析我国金融租赁业在快速发展势头下行业自身隐含的问题,在对我国现有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指出监管制度缺失是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最根本原因。在对境外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较为成功的金融租赁监管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统一的融资租赁法的制订契机,提出在统一法典的基础上,明确金融租赁监管原则,建立统一合理的金融租赁监管模式,完善监管配套制度,成立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将外部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效结合,促进我国金融租赁业更进一步的发展。本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是金融租赁概述,首先简单介绍了金融租赁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历程,接着引入两个国际权威组织对金融租赁的定义,介绍金融租赁的性质与特征,然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介绍了金融租赁的作用,最后讨论金融租赁监管的必要性,引出文章主旨。第二章介绍我国金融租赁监管法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对我国现有金融租赁监管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我国金融租赁监管存在五个主要的问题,包括监管思想混乱,监管定位模糊;监管模式不明确,监管权分配不合理;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法,现有制度存在冲突和漏洞;监管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化和系统化;缺乏行业自律监管。第三章主要介绍国外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金融租赁监管的成功经验,选取了美国、日本、韩国为代表进行介绍,指出我国应在尊重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规律及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别国经验进行比较借鉴。第四章对健全我国金融租赁监管制度提出相应建议,认为首先应该明确指导思想,找准监管定位,提出金融租赁监管的四项原则。其次,从市场准入机制、租赁企业行为、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等方面确立合理、明确的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权的统一。将监管权统一收归银监会,监管突出金融租赁企业的金融属性,有针对性的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加以区别。第三,梳理现有法规,加快统一立法进程,完善监管相关配套措施。最后,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会功能,促进外部监管与内部自律的有效结合,共同推进金融租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