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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分层是国内社会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而关于农村社会分层学术界主要以“8阶层”划分为主。我们以为,这种阶层划分是以个体为分层的基本单位、以职业为分层的主要标准的,由此对中国农民做出的阶层划分有其独特的价值和视角,但同时,在目前的中国农村,社会分层在某种层面上又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这不仅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注重家庭和家族的民族,是一个集体主义取向的社会,同时也是因为家庭在目前的中国还是一个统一的经济共同体,一个统一的收入和消费单位,这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 文章的第一部分,笔者对个体主义分层视角进行了分析。认为,以个体为分层单位、以职业为分层标准的视角有助于我们通过个体职业的变动看出社会变迁的速度和方向。但同时,这种分层视角又因为当前中国农民职业的不稳定性和地区间分化程度的差异而具有明显的局限性。但以家庭为分层基本单位可以弥补上述的缺陷。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以家庭为分层单位、以人均收入为标准的分层新视角。 文章的第二部分是对分层新视角的合理性论述。以家庭为分层单位的原因有四:一、家庭在中国人传统的观念里是一个整体。二、在现阶段,家庭还是一个利益单位。同时,以家庭为分层单位其实不是创新而是古已有之。四、当前中国农村社会还具有特殊性。 在文章的第三部分,笔者运用新的分层视角对沙村进行了分层,认为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可以将当前的沙村家庭分为三个阶层等级,分别是富裕阶层、中间阶层、贫困阶层。并根据实地调查给出了各个阶层的大致比例。 第四部分是结论。认为新的分层视角有助于我们认识当前中国农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和农村的贫富差距以及贫困问题。同时笔者还根据沙村的分层情况分析了影响家庭分层的几种因素。最后,提出了对农村社会进行分层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