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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当代民法的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同性灵魂,是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整个复合性权利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特色和研究价值所在,是业主权利的核心之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的现代化商品房居民小区越来越多,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关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各种纠纷也是层出不穷。我国的业主共有权研究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商品化而发展的。
近年来各种侵害业主共有权的争议主要是因为业主本身对共有权界定认识不清、或是现实条件不足阻碍了业主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导致业主无法实现共有权。本文在研究中国现实生活的基础上,特别针对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侵犯业主共有权这一现象,从案例入手通过理论创新,系统地分析了业主共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重点探讨了业主共有权的法律性质,综合研究国内外学说,分析业主共有权的性质。文章阐述了业主共有权的内容,包括业主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业主共有权的行使原则及业主共有权的行使机构,业主行使共有权主要是通过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对建筑物进行管理等形式予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颁布实施。在现实生活当中居民住宅小区业主许多矛盾纠纷,大多集中在业主的共有部分,本文将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与共有权理论相结合进行研究,重点关注了对目前争议较大的几种共有部分,如小区车位、车库、小区绿地和屋顶空间和基地使用权,这些仍是现在小区矛盾集中的焦点,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纠纷的特殊部分。本文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并针对这些问题对我国当前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对解决日益增多的高层建筑纠纷,理顺法律关系,切实保护业主的利益,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