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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腰椎间盘突出症术后患者安全下床时间和可行性,术后下床时间与并发症发生的相关性,以及术后早期下床对患者JOA评分分值及改善率的影响,为患者在临床中进行康复指导,保证患者的早日康复,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方法:选取2010年1月-12月在我院住院的90例腰椎间盘突出症行后路椎弓根钉棒内固定联合cage植入术的患者,按入院先后顺序分为三组,每组30例。3组患者的年龄、性别、术前JOA评分等一般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入院时建立《腰椎间盘突出症行后路椎弓根钉棒联合cage植入术患者健康档案》,观察记录患者在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下床时间、腰腿痛评分分值及改善率、并发症发生等。3组患者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分别指导其下床活动:Ⅰ组术后3天拔出引流管后患者佩戴围腰下床活动;Ⅱ组术后7天患者佩戴围腰下床活动;Ⅲ组术后14天伤口拆线后患者佩戴围腰下床活动;课题组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数据采集,分别于术后第15天、术后3个月及术后6个月依照《日本骨科学会(JOA)1984年腰腿痛疗效标准(29分法)》标准进行JOA评分,计算改善率,改善率=[(治疗后评分-治疗前评分)/(29-治疗前评分)]×100%公式,同时记录住院期间的术后并发症的例数,比较3组患者的JOA评分分值、改善率提升及并发症例次情况。应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1全部患者术后拍X线片示未出现内固定松动,椎体下沉,切口出血或血肿等现象,术后6个月拍片显示3组患者植骨融合良好。 2术后并发症例次比较 Ⅰ组患者术后并发症例次为1例,Ⅱ组患者并发症例次为6例,Ⅲ组患者术后并发症例次为12例,三组患者术后并发症情况存在显著性差异(x2=12.502,p<0.05)。进一步做四格表卡方检验,结果表明:Ⅰ组术后并发症与Ⅱ组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x2=4.223,p<0.05),Ⅰ组术后并发症与Ⅲ组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x2=9.350,p<0.05),Ⅱ组术后并发症与Ⅲ组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x2=3.873,p<0.05)。 3术后JOA评分情况比较 方差分析结果表明,3组患者在术后15天JOA评分差别无统计学意义,术后3个月、6个月的JOA评分均具有显著性差异。进行Scheffe事后两两比较分析:术后15天JOA评分,Ⅰ组平均分为(17.30±1.49),Ⅱ组平均为(17.20±1.19),Ⅲ组平均分为(16.87±1.33)经方差分析P>0.05,差别无统计学意义,但是Ⅰ组的总体JOA评分明显高于Ⅲ组。 术后3个月JOA评分,Ⅰ组平均为(23.53±2.01),Ⅱ组平均为(22.50±1.14),Ⅲ组平均为(21.47±1.59),经方差分析F=12.20 P<0.05,差别有统计学意义,进一步Scheffe事后两两比较分析:Ⅰ组高于Ⅱ组、Ⅱ组高于Ⅲ组、Ⅰ组高于Ⅲ组,三组之间两两比较均有差异。 术后6个月JOA评分,Ⅰ组平均为(26.20±0.92),Ⅱ组平均为(24.77±1.04),Ⅲ组平均为(24.30±1.01),经方差分析F=36.31 P<0.05,差别有统计学意义。进一步Scheffe事后两两比较分析:Ⅰ组高于Ⅱ组、Ⅱ组高于Ⅲ组、Ⅰ组高于Ⅲ组,三组之间两两比较均有差异。 4术后改善率情况比较 方差分析结果表明,3组患者在术后15天时的改善率不具有显著性差异,在术后3个月、6个月的改善率具有显著性差异。 术后3个月,Ⅰ组患者的改善率为(72.15±9.39),Ⅱ组患者的改善率为(67.71±5.02),Ⅲ组患者的改善率为(61.66±9.05),经方差分析F=12.77P<0.05,差别有统计学意义。进一步Scheffe事后两两比较分析:Ⅰ组高于Ⅱ组、Ⅱ组高于Ⅲ组、Ⅰ组高于Ⅲ组,三组之间两两比较均有差异。 术后6个月,Ⅰ组患者的改善率为(85.63±4.81),Ⅱ组患者的改善率为(78.91±5.35),Ⅲ组患者的改善率为(76.10±6.42),经方差分析F=31.63P<0.05,差别有统计学意义。显著高于Ⅲ组;进一步Scheffe事后两两比较分析:Ⅰ组高于Ⅱ组、Ⅱ组高于Ⅲ组、Ⅰ组高于Ⅲ组,三组之间比较均有差异。 结论:对于腰椎间盘突出症行后路椎弓根钉棒内固定联合cage植入术的患者术后3天在围腰的保护下下床活动是未造成患者内固定松动,椎体下沉,切口出血或血肿等不良反应,术后3天下床是安全可行的;术后3天下床活动可以降低术后压疮、便秘、腹胀、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下肢静脉血栓等并发症的发生;术后3天下床活动可提高患者的术后JOA评分分值,提升腰腿痛的改善率,对患者的整体康复是有促进及辅助作用,此方法是安全的可行的,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