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的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家庭暴力不仅威胁着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导致婚姻的破裂,甚至会导致家庭暴力犯罪,危害社会的安全与稳定。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越来越多,根据权威部门抽样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家庭生活中,曾经遭受丈夫殴打的女性占整个调查样本的百分之五十,其中,明确殴打妇女的比例为百分之六,农村和城镇分别占到百分之八和百分之三。全国各地妇联受理家庭暴力的投诉数量都在不断增加,每年达到4到5万件。受“棍棒底下出孝子”等传统观念的影响,针对儿童的家暴事件也是层出不穷。因此,防治家庭暴力需要有效的救助措施。救助包括法律救助和社会救助两种形式。我国已经建立起了针对家庭暴力的救助制度,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是中国第一个详细针对家庭暴力出台的法律,从此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虽然完善了法律救助制度,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隐秘性、长期性、复杂性,仅仅依靠法律救助是不行的,还需要社会的救助。社会救助和法律救助结合起来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通过介绍家庭暴力的特点及表现形式,分析了我国对家庭暴力救助的规定,以及对域外救助制度的研究和借鉴,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救助措施,以便更好地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正当权益。第一部分,主要对家庭暴力和家庭暴力救助相关概念和特征进行概述,分析了我国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其次阐述了对家庭暴力概念的理解。家庭暴力主要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特点是具有反复性、长期性、隐蔽性。除了有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还有性暴力和冷暴力等表现形式。最后对家庭暴力救助概念进行了分析,并对家庭暴力救助立法进行了概括。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家庭暴力救助制度的现状及不足。首先介绍的是我国现行家庭暴力救助制度规制,以及现行反家庭暴力法律中有关救助制度的立法背景,然后分析了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救助制度在实践中所起到的作用。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为广大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详细的救助措施,该法的一些立法亮点尤为重要,这些制度能够使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救助。例如:强制报告制度、撤销监护制度、公安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本文中均作了具体的阐述。另外,通过对这些救助制度的阐述,分析了我国现行《反家庭暴力法》中救助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以便更好地进行改进。第三部分,’主要对域外主要国家防治家庭暴力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典型的、成熟的救助制度进行分析概括,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有选择地进行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反家庭暴力立法经验比较成熟,并且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我国应该根据具体国情借鉴域外的一些有益经验,取长补短,并且将其应用到我国的立法及社会制度之中,以完善我国的相关救助措施。第四部分,主要对我国反家庭暴力救助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首先是立法上的完善。例如:把性暴力纳入《反家庭暴力法》中;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力度;强化对儿童的救助力度等。另外要重视对家庭暴力当事人心理矫治制度的完善,加强对施暴者的心理疏导和调解。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可行措施,例如:完善家庭暴力证据规则;完善新闻媒体预防监督机制;社区设立家庭暴力防治委员会救助机构;设立反家庭暴力救助资金等。随着《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针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越来越丰富,只有法律救助和社会救助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家庭暴力的救助是一项长久复杂的工程,虽然我国的家庭暴力救助体系已经形成,但是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只有不断的完善家庭暴力救助制度,才能更好的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