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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货币种类大概分为三类,分别为银、钱和纸币。清代的白银流通自明代中后期以来继续扩大;清代的纸币由政府官方发行的很少,只在顺治、咸丰、光绪年间发行,民间金融机构发行的纸币在社会中的流通更为广泛;清代钱文统一由官府铸造,统称制钱,在铸造形式、重量、成色等方面均有相关规定,法律禁止私钱铸造与流通。奉天作为龙兴之地,为清代统治者所重视,但奉天在顺治初年设置铸币局之后随即撤销,直至光绪二十年之前一直未设,因此奉天地区的货币问题是值得注意和研究的。清代奉天通行东钱钱法,目前学者在对东钱的定义上存在差别,因此,研究东钱首先要弄清楚东钱的概念。通过对清代东钱钱法资料的收集以及目前史学界对清代东钱的认识,文章认为清代东钱存在三种表现形式,虽然史料没有直接提供三种表现形式相互之间的关系,但通过分析能够得出三种表现形式之间大致存在一个先后发展的时间顺序。三种表现形式先后顺序的呈现并不代表三种表现形式不存在共存的情况。清代东钱钱法的流通并非只限于奉天地区,也包含了直隶、蒙古、吉林等部分地区。通过对直隶、蒙古、东北地区方志和档案资料中有关清代东钱流通记载的查阅和整理,详细考证了清代东钱钱法的流通区域。通过对清代东钱定义和流通区域的考证之后,文章将着重分析东钱与白银比价的变动,通过对乾隆年间——光绪年间东钱与白银比价数据的整理,查看东钱与白银比价变化波动情况,同时通过分析也能够看到政府在遵循市场规律情况下调节银钱比价波动的各项措施。通过对清代东钱钱法的考证,能够对流通于我国北方及东北地区,主要是奉天地区的钱法作一定的分析。对清代东钱的考证及分析矫正了目前这一领域研究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在清代东钱表现形式的变化和东钱与白银比价变动的分析是本文的创新点。在文章的分析上,文章主要立足于大量的方志资料及档案资料,其中有关记载奉天钱法的朱批奏折和录副奏折资料尤为珍贵,档案资料对奉天钱法的流通、变动及各方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说明,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很好的资料来源。在对上述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整理,并通过图表的形式予以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