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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是世界各国代议机关行使监督权所普遍采用的监督方式之一。根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拥有询问权。与人大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其他监督方式相比,询问具有灵活性、及时性、互动性和便捷性等特点。但在实践中,人大询问权一直难以落实。根据宪法的基本原理,结合宪法和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文在分析现有人大询问权行使现状尤其是近几年人大开展专题询问实践的基础上,对人大专题询问制度及其完善进行了探讨。本论文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绪论部分提出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介绍本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一章主要介绍人大专题询问制度的一般理论。在阐述人大专题询问的概念和特征基础上,文章对人大专题询问的权力属性进行了探讨,认为人大专题询问权是人大监督权的基本构成,也是人大履行其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在比较人大专题询问权与质询权、特定问题调查权的区别后,文章对人大专题询问的价值尤其是对权力制约的宪法价值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二章主要分析人大专题询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梳理人大专题询问的法律规范依据的基础上,对各地展开专题询问的做法进行介绍,并详细的分析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为主题的专题询问,在总结了实践经验的同时也对专题询问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反思。第三章主要提出完善人大专题询问制度的建议。一方面要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人员素质、对专题询问的认识等方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另一方面从宪法、基本法律、法规三个层面提出建立完善的人大专题询问制度的建议,构建人大专题询问的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