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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在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大力发展的进程中,民办高校的教师们始终是重要力量。而当前我国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高校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尚未得到落实,民办高校教师参加的是企业保险,退休待遇和在职培训都不能获得与公办高校教师的同等待遇,档案管理也不统一。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维护,致使民办高校骨干教师留不住,教师流动性大,普遍没有事业归属感,进而威胁到整个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民办高校教师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既有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包括:有关民办高校教师平等法律地位的现行法律法规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与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社会对民办高等教育依然有偏见,主管部门对民办高校教师权益问题不够重视;民办高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难以发挥维权作用;教师维权意识不强,维权能力不高。为了切实保障民办高校教师权益,梳理国家和地方有关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法律法规,对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私立大学教师权益维护的经验,本研究认为应该从政策制度、社会支持、学校措施和教师自身四个方面努力。政府应改革民办高校教师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民办高校教师的聘任行为,加大对民办高校的财政资助;应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关注和监督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的落实,促进民办高校民主管理制度与维权监督机制的建立,提高民办高校教师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