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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拉开序幕,而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控制持续上涨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于我国社会医疗保险所涉及的相关主体有医生、患者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很难平衡,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上涨。在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我国医疗保险费用增长过快,患者负担加重,医疗保险机构压力增大,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医患矛盾加剧。因此,本文以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为研究对象,通过医疗服务供给方、医疗服务需求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政府各方共同努力来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上涨。本文首先介绍了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概念和意义,分析了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上涨的合理性因素和不合理性因素,认为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上涨的合理性因素包括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疾病谱的变化等;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因素包括道德风险、支付方式以及医疗卫生体制等。本文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等方法,通过运用大量的文献检索,研究了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医疗服务供给方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因素有住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过大、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缺乏竞争退出机制;医疗服务需求方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因素有需方就医行为缺乏约束、自付比例设置不合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因素有结算制度不合理、医疗信息系统不健全、对医保基金的使用监督不到位;政府在医疗保险费用控制中财政投入不足等。文中还总结了国外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措施和经验,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借鉴国外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经验,最后从多角度对我国医疗保险事业发展中有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控制的问题提出了建议。针对医疗服务供给方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提出的对策有控制住院医疗费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完善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建立信誉评估机制等;针对医疗服务需求方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提出的对策有建立激励政策、设置不同的自付比例、提高全民的卫生保健意识;针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提出的对策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结算制度、建立有效的医疗服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监测体系等;针对政府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提出的对策有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