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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之初,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战略构想,这既是承接了上世纪初叶力图以改造乡村挽救旧中国于衰微的先贤未竟之志,又是当下中国社会发展急需破解之瓶颈,更是面向未来的必然之选,但如何将千年未大变之传统农村改造为充满现代意蕴的新农村仍是国人未完解之题。近年来,学界和政府提出将农村改造为现代生活共同体,也就是把社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方案,应该说是可行之选。这既体现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又契合当下国家和农民的双重需求。建设农村社区毫无疑问是建设新农村战略构想的明晰化,但农村社区建设仍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进一步破题求解。信息化是在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得到确证的重要力量,因此,我国也应充分重视信息化在农村社区建设的作用,探索如何将信息技术应用到社区建设的各个层面。这种想法在世界范围内来看似乎不具有太多的创新意义,因为各种发展水平的国家如美国、韩国、印度农村的信息化实践已历多年,且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已显露出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国内各省在农村信息化方面也不是无所作为,如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广东、宁夏、云南等省区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已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就上述地区的农村信息化建设内容而言更多的是指向农业信息化而非农村信息化,更不具有明确的现代共同体建设意识,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服务于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也就是通过全方位增加和提高社区基本结构要素,为农村社区共同体提供物质载体。但由于社区建设过程总是由相关社会主体参与完成的,如何处理主体间关系,能否调动其参与积极性并约束其有损于农村社区建设本质要求的不当行为,就成为农村社区建设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否则就难以从相关主体那里聚集到必要的社区建设资源,也无法实现资源效益。在治理理论的语境下,可以理解为,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建构合理的制度化机制去处理社区建设主体间关系以配置社区要素,形成合理的要素结构,否则,社区共同体就无法达成建设所需要的秩序并最终实现要素效率与效果的优化。我国农村发展历史也已充分的证明:没有合理的治理模式是无法有效建设农村,推动农村发展,让农民过上好日子的。为此,面对为农民建设现代生活共同体的历史性要求,必须要探索和建构合理的社区治理机制以保障农村社区建设的进行。治理模式实质是一种制度结构,而有效的制度必须具有社会环境的适应性。当我们通过信息化来推动国家及农村村社区建设的时候,当信息技术渐渐进入农村,融入农民日常生活的时候,当利用信息技术成为农民生活方式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信息技术正在改变着农村社区内外的社会环境。这种改变对于既存于农村的某种治理模式而言是其治理生态的改变,而治理生态的变化会导致旧治理模式的不适应乃至失败,为此,需要对原有的治理模式进行适应性调整乃至彻底的推动其转型为新型治理模式。当然,治理模式的调整或转型也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需要。通过对美国、韩国、印度及我国广东、宁夏、云南等国内外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情况的宏观梳理,还有深入J镇农村社区对那里的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的实证考察,发现:第一,信息技术在农村社区经济发展、村政管理改进、社会服务提供、社区文化建设、农民主体性提升等诸方面都具有促进作用;第二,各地农村社区建设的技术模式虽有所不同,但基本都遵循了“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的运作机制。第三,相较于美国、韩国等农村信息化先进国家,包括J镇在内的国内各地的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主要有:政府投入不足、市场主体存在信息化“市场失灵”现象、社会主体社会参与不足、信息服务内容单一、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低。针对发现的问题,需要采取提升农村社区信息化的在政府战略中的地位、完善促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机制、培育规模化信息消费主体、推动政府管理服务系统由镇下延进村、探索农民信息化培训的新模式以提高应用水平等措施。通过考察信息化对J镇农村社区治理生态带来的影响,发现信息化正深刻的改变着农村社区的治理生态。从外部看,信息化正在建构者一个具有开放特质、互动功能的网络社会,而偏远的农村社区也可以融入其中,分享网络里的资源。同时,信息化推动了政府电子政务的发展,开启了网络问政,这便利了农民和政府双向交流与互动。从内部看,信息化改变着农民的观念,改变着农村的社会关系与行动结构。从农村社区内外行动者的互动方式与博弈机制看,信息系统为多元主体之间搭建起了去中介化的、扁平化的非线性连接通道,乡村政治平台上的博弈结构正在由过去封闭环境下的基层政府和社区的二元博弈趋向开放环境下的多元主体博弈转变。从总体看,信息化正在将农村社区带进一个由社区—社会—基层政府—高层政府所组成的三层四维政治空间。相对于过去封闭的、等级化的农村政治空间,这一新政治空间具有开放性、话语权的平等性、互动的多维性。结合农村治理生态中呈现出的新特点及建设现代生活共同体的终极目标,农村社区治理模式需要在三个向度上进行适应性转型,即:封闭型治理转向开放型治理,生产型治理转向生活型治理,控制型治理转向合作型治理。第一方面主要指治理环境的转变,第二方面主要是指治理标的物的转变,第三个方面主要是指核心治理机制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