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一个全新的资本监管框架,其创新之处在于将操作风险也纳入到最低资本监管要求。我国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频繁,操作风险日益成为银行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但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制约了我国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其中最突出当属操作风险定量管理不足。在此背景下本文研究新协议框架下我国银行业的操作风险度量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阐述了新协议操作风险的内涵界定、操作风险度量方法及操作风险度量的内部管理机制要求这样一个完整的操作风险度量框架,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加强操作风险度量的必要性。接着总结了操作风险度量方法的发展演进过程,对目前度量操作风险的两类主流方法“自下而上”法和“自上而下”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比较,分别选取“自下而上”的损失分布法和“自上而下”的收入模型法展开深入研究,并剖析了操作风险度量方法面临的主要挑战;接着以“浦东发展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为例,选用“自上而下”的基本指标法和收入模型法进行了操作风险度量的实证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与使用具体损失事件的实际操作风险分析结果进行了比较,证实了操作风险度量方法应用于我国的可行性;最后文章对我国银行业度量操作风险中存在的现实困难进行了深入探讨,指出了我国存在操作风险度量认识障碍、缺乏适用的现代操作风险度量模型、损失数据收集工作滞后以及操作风险度量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四大方面的现实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对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是银行核心竞争力所在。通过直接借鉴新协议有关操作风险度量的先进做法,了解国际银行的先进风险管理思想和技术,我国银行业可以转换操作风险管理理念,强化操作风险度量意识,逐步构建和完善自身的操作风险度量体系,开发适合我国金融环境的操作风险度量模型,从而节约时间和资源,实现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跨越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