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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依托,新中国建立60年来,土地和矿产的开发利用,为我们国民经济体系建设和工业体系的完善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与此同时,随着人类社会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规模、开发利用深度不断扩大,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呈现出来的各种矛盾日趋激烈、尖锐和严重。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损害农民利益等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正是基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旨在通过调整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增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责任。时隔5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改革后又出现了哪些新问题?本文在全面回顾2004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内容及运行状况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现行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诸多不完善之处,对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探讨,指出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有效措施,力求探索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体现科学性强,依法公正、高效的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论文从整体上把握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脉络,对于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透彻的分析,指出了继续深化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还要采取有力措施来构建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的外部保障机制和科学完善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笔者认为深化体制改革首要的是实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垂直管理,调整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体制,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部上收省政府管理;其次要合理配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明确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完善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土地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相分离的产权制度、理顺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体系。在此基础上重点是要构建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外部保障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为建立科学、高效的国土管理体制提供有力保障。要把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作为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外部新机制;把建立执法监察共同责任、用地保障和规范管理机制以及协调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关系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以期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责。限于水平和工作环境影响,笔者对于从省级乃至中央的角度考虑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不够全面,有所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