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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围绕专家责任是医疗事故责任的理论基础、医疗事故概念、分类和性质、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免除、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五个方面进行阐述.从司法所追求公正的角度出发,为切实保障作为弱势群体的病员的合法利益,就专家责任是医疗事故责任的理论基础、医疗事故概念的内涵、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作重点阐述.医疗服务是一种民事合同,其应当适用民事的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同时结合刚刚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应将传统关于医疗事故的溉念作扩大解释,一方面主观上应包括故意和过失,另一方面损害结果包括所有的不良后果,包括精神损害.在分类上将医疗差错列入医疗事故范围内,同时结合事故等级的具体情况.医疗事故的责任以契约责任为基础,强调医师在履行医疗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履行其高度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如果履行不当或不能将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医疗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方面认为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受理当事人提出赔偿之诉.不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前置程序,而且鉴定结论只是一种书证,改革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并引入首席鉴定人机制:建议归责采用过责任原则;关于侵权之诉由医疗服务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采用全面赔偿原则,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赔偿精神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公平合理的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病员的合法权利,最终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