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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些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了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专门侦查手段,并秘密地应用于一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案件之中。通常情况下,人们把这种专门的侦查手段称为技术侦查措施。由于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既能提高打击犯罪的成功率,又能大大提高侦查破案的效率,技术侦查措施正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但由于技术侦查措施是在侦查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使用的,必然涉及到对侦查对象隐私权的侵犯。出于保护隐私权的考虑,世界各国要求限制技术侦查措施使用的呼声越来越高。使用技术侦查措施与保护隐私权就成为了一对矛盾。因此,如何既促进技术侦查措施充分打击犯罪又保护好公民隐私权,是每个国家都不可避免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对国内外刑事诉讼中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授权和控权,以及对公民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等内容展开讨论,并结合技术侦查措施使用与隐私权保护的对立统一关系,探寻解决办法。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技术侦查措施和隐私权的概述,明确技术侦查措施和隐私权的概念和内涵,根据隐私的合理期待界定标准、划分客观领域的界定标准以及隐私权的排除性理论,探讨如何界定技术侦查措施是否侵犯隐私权,并对技术侦查措施合法使用、过度使用、非法使用等情况下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形态进行介绍;第二部分通过论述技术侦查措施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以及隐私权的可限制与克减,探讨技术侦查措施使用与隐私权保护发生冲突时的法益平衡;第三部分对我国目前技术侦查措施使用和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及缺陷进行分析,在提出问题的同时,对如何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第四部分通过介绍国外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处理隐私资料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等方面的办法经验,来阐明国外相关立法与实践情况,为我国相关立法与实践提供参考;第五部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规范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以及更好地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办法措施。由于技术侦查措施所对应的技术方法名称、器材装备名称以及实施技术侦查措施的具体过程属于国家机密,在本文中对涉及以上方面的内容没有进行具体论述。所以,本文重点是从国内外法律规定和国外实践上对技术侦查措施使用与隐私权保护进行探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