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违宪审查制度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根据特定的程序或者方式,针对违反宪法的行为或者规范性、非规范行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处理的制度。世界各国为了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和贯彻,防止破坏宪法和违宪行为的行为发生,都建立了一套违宪审查制度,这些制度虽然在模式、特点上不尽相同,但是它们都有着同一种目的,就是使宪法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成为最高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我国虽在1954年就颁布了第一部《宪法》,但至今都未正式启动过违宪审查,看似完备的一部宪法,却没有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对其进行保护,违宪案、事件屡有发生,有些学者也无奈地承认:“我国至今还没有处理违宪案件的实践,只是在理论上有些探索。”这都源于我国没有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使得宪法保护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国民对违宪审查意识淡漠,法律对违宪审查主体模糊不清,未明确专门的违宪审查部门,缺乏完善的违宪审查启动程序及相关规定,使得现行违宪审查机制可操作性太差。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与安定,维护法律秩序的统一、连续、实效和政令统一,维护人大制度的权威,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制止以规范制定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保证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必须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违宪审查制度面临的最大国情是现有的政治体制和政治传统,其基本特征是以“议政合一”为原则的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它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具有绝对权威,对各国家机关进行监督,而其它国家机关无法对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制约。根据我国国情,笔者对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作了双重负责制的大胆构想,即在“全国人大下设专门的违宪审查部门——宪法监督委员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内设立宪法争议审判庭”,这种模式相对简单,可以在现行政治体制下构建而无需对宪法进行大幅度变革,且在现行法律中可以找到直接依据,该模式将违宪抽象审查和具体审查有效结合,将有利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日臻完善。笔者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不久的将来,宪法规范将深入人心,违宪审查制度日臻完善,公民利用宪法保护自己的意识日渐加强,我国宪法会实实在在的成为最高法。本文一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和起源,第二部分介绍违宪审查制度在我国具体执行中的诸多问题,第三部分介绍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第四部分笔者对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提出了一种构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