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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是中国古典美学酝酿的重要时期。这一“酝酿”,是“审美意识”的“酝酿”。它包括了整体的“生命体验”与狭义的准美学范畴、概念、命题的“酝酿”。这样的“酝酿”,主要是在“天”“人”之间的矛盾斗争中实现的。本文从天人观念与天人关系的变迁的角度,对这一“酝酿”过程进行了梳理和挖掘。 原始社会,原始人还没有“天”、“人”的观念,世界在他眼中是混沌的整体。他把自身体会为与其他生物相连的“整体性”的生命。这种“生命体验”,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维模式的基础。 殷商时期,“帝”的观念出现,它是自然力的化身,它被人意识为自身的对立面、压迫者。这时候,人体验自身为“生”,肉体的存在与繁衍。这在中国古典美学乃至整个思想传统中形成了一种以“生”为最高原则的倾向。 西周时期,“天”的观念出现。“天”是人的生育者和来源者,它以“命”的形式授予人生理与道德的双重内涵。而人以“德”——人的自觉的主动的“行为”,获取这“天命”。这时候人的“生命体验”中就有了主体与实践的初步意识,而在中国古典美学中,留下了一种注重道德——“善”的审美倾向。 春秋至战国前期,“道”的范畴形成了。“道”指向人的可能性。诸子百家各有其“道”,意味着人的可能性的多样化。这时期,人的“生命体验”是多元的统一,是无限与有限的交织,是无尽的运动变化。这代表了人的终极生命体验的“道”最终成为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范畴。而对人自身生命的审美——人格美意识也成形了。 战国中期,孟子和庄子完成了“心”的概念。“心”指向人的无限的能动性。借助了这样的“心”,人达到了生命的自由境界——“天”。这时候的“生命体验”,是“心”“天”合一的自由境界。这种自由的生命境界,同时也是审美境界。它成为中国古典美学的终极追求。与此同时完成的,还有“气”的概念。“气”是人的这种自由生命的另一种形式的表现。它后来也成为中国古典美学中的重要概念。 战国后期,荀子和韩非分别提出了“群”和“理”的观念。这时候,人的“生命体验”是“社会化”的。这“社会化”中蕴涵了对一种普遍的形式的要求,最终使人的“生命体验”陷于僵化。审美意识的发展在这里停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