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审判监督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十分重要的具有预防和救济双重功能的制度,近年来司法改革过程中刑事审判监督暴露了一些异化的现象和问题,虽然新刑诉法对我国的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再审抗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某些方面相对司法实践的需要而言仍然存在滞后性,为了进一步了解和研究刑事审判监督的相关理论,完善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制度,本文将从理论研究和实践实证调查分析两个大的方向重新审视和研究刑事审判监督制度。文章共分为四章内容: 第一章从刑事审判监督的概念、性质、分类;刑事审判监督的法理基础和价值定位等内容简要介绍刑事审判监督制度。刑事审判监督的概念主要采用概念逐步归纳和深入的方式进行介绍;刑事审判监督的性质主要从监督主体、对象、内容等方面分析;刑事审判监督的分类则主要阐述检察院抗诉制度下的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刑事审判监督的法理基础侧重分析权力制约思想、监督主体资格、公平正义思想;刑事审判监督的价值定位主要是从其体现的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展开。 第2章主要是考察国外的刑事审判监督的立法与实践,分析了英美法系主要国家英国和美国、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德国和法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理论、立法和实践现状,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刑事审判监督的考察来探讨其对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启示。 第3章重点分析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的立法与实践适用状况,主要分检察院的抗诉和检察院列席审判两个层面入手,进而分析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在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与冲突,主要分析检察院抗诉实践存在的问题、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存在的问题、简易程序派员出庭存在的问题。 第4章是在前三章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建议。该部分首先从必要性和学术界理论争鸣两个层面分析了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制度完善的原因,进而从刑事审判监督立法完善和适用完善两个层次来给出建议,在刑事审判监督的适用完善建议部分,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从检察院抗诉和检察院列席审判两方面着手分析完善对策,寻找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完善的路径。 最后,在结论部分笔者站在刑事审判监督实践工作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检察院列席法院案件审判的一些问题及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