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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是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①。派驻检察是我国检察机关为了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在监狱等监管区域内设置的派出检察机构②。派驻检察机构,是当前检察院对监所唯一的对外派驻机构,它担负着刑罚执行的监督和保障被监管人员人权的重任,它体现了刑事正义和权利制衡的理念。通过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不懈努力,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更加趋于公正、有序;被监管人员的人身权、身份权、健康权得到进一步的保护。但随着我国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完善,全民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对检察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蒙古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杀警案、黑龙江讷河监狱利用微信诈骗案件、赤山监狱罪犯手机遥控贩毒案件等的曝光,在引起世人关注的同时,从另一个层面也凸显了刑事执行检察的缺位和滞后。因此探索完善监狱刑事执行检察的途径、消除检察监督的缺位和滞后就成为笔者研究该课题的目的。本文通过查阅大量资料,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研究、梳理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法理基础,找出刑事执行检察的不足之处并进行原因分析,针对性提出改善监狱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一点自身见解和主张。第一章通过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对我国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法理基础、历史发展进行了概括和总结,通过分析、总结域外刑事执行检察的法理基础和运行模式,反思我国刑事执行检察的不足和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并析出了有别于他国的中国特色检察监督体系的一些特点。第二章从监狱刑事执行检察制度逐渐被重视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两个方面对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价值进行阐述,指出了检察监督制度在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权、净化监管环境、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在对监狱刑事执行检察制度肯定的同时也要发现检察监督在自身建设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检察人员偏少、财政保障不足、监督手段滞后、职务预防工作弱化、体制机制不统一、派驻机构被边缘化等问题。第三章笔者通过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案例研究方法,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总结,并通过派驻检察机构日常工作中面临三类矛盾、监狱改革对检察监督的影响、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滞后三个方面分析检察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第五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在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制度建设、统一各部门执法标准、统筹协调社会监督力量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监狱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可行性建议。本文的创新性在于提出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等前沿科技来助推检察监督工作,并针对检察系统的反贪局将转由监察委员会接管的新趋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如何开展进行相关论述。本文笔者主要针对监狱刑事执行检察制度展开研究和论述,对刑事执行检察中的看守所刑罚执行监督、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方面涉及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