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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一个常新的话题,也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一个缩影,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这表明我国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道路上虽然有所进步但仍有较长的路要走。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问题主要是投入不足(数量问题)和地区间发展不均衡(质量问题)并存,在我国“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下,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水平除了与地区本级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外,还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有关。针对发展的数量问题,政府往往采取效率导向的政策,而发展的质量问题则通常采用公平导向的政策,为了更好地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数量与质量问题,进入21世纪后,我国在行政、财政体制改革上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其中以强县扩权(效率导向)和省直管县(公平导向)为代表的基层扩权改革对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通过梳理现有研究文献发现,由于样本选择、采用研究方法、样本时间跨度长短不同,导致这些研究结论迥异,综合来说,学术界普遍认为效率导向的强县扩权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对改革地区的义务教育水平带来正面影响,而公平导向的省直管县对改革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的影响不显著。以河南省为例,该省是我国为数不多采取两种基层扩权改革的省份,综合该地区同期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可以发现不同策略的基层扩权改革给地区间生均义务教育投入带来了不同的影响,但是效率导向的强县扩权改革和公平导向的省直管县改革对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差距的影响如何,他们的作用机制又是怎样的,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该问题的剖析有利于从理论上解答扩权策略差异对改革对地区间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差距的影响,为基层扩权改革下一步的实践提供参考和理论借鉴。结合现有文献存在的不足与研究思路,本文分别对两种不同策略的基层扩权改革进行实验,并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来估计基层扩权改革对地区间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该方法的好处在于通过计量手段获得比较纯净的改革效应,从而无偏的估计基层扩权改革与地区间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本文首先将河南省108个县市从2000年至2014年14年间(已剔除2011年)的数据进行初步整理得出研究假设:基层扩权改革对地区间义务教育投入影响会因为基层扩权改革的改革策略不同(效率和公平何者优先)而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将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作为被解释变量作为衡量地区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通过引入强县扩权与省直管县的改革虚拟变量来判断改革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同时还通过设立改革虚拟变量与改革年份虚拟变量的交互项来看改革是否对采取改革的地区产生影响,为了排除义务教育投入新机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文还设立了新机制与改革交互项虚拟变量。实证结果显示,强县扩权改革拉大了两类地区地方自有收入水平,这也直接影响到两类地区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的差距;省直管县改革虽然提高了改革地区的地方自有收入水平,但提高的幅度从统计意义看是不显著的,因此其对两类地区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差距的影响不明显;此外,“新机制”对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在统计学意义上不显著。结合实证结果与机制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单一的基层扩权改革无法肩负起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重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效率导向的强县扩权改革进一步拉大了地区间生均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差距;二是公平导向的省直管县对地区间生均义务教育投入差距影响不明显。除此之外,本文还发现义务教育在财政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基层扩权改革使得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挤占了义务教育投入增长的空间。因此,基于现有文献和研究结论,本文从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角度提出以下三条建议:一是省级政府应当着力于弱县地区的经济发展,积极帮扶经济欠发达地区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二是调整省与县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的分配结构,适当加大省级政府对于弱县义务教育投入的扶持力度;三是创新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的管理与考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