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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非法证据取得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取证主体是否合法是至关重要的因素。本文通过对刑事诉讼取证主体现状的分析探讨,建议完善取证主体范围及取证方式,从而便于对刑事诉讼非法证据及排除规则的进一步研究,适应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要求。论述刑事诉讼取证主体现状,分析诉讼过程中取证主体范围,对比民诉取证主体的内容提出对策及建议。本文的创造性成果在于,归纳总结了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取证主体的范围,并给出意见:严格规范监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限制审判机关的取证权,缩小依职权取证范围,扩大依申请取证范围;赋予包含非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取证权;明确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中当事人的取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