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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发言人”其对公司治理的最直接的作用就是信息披露并且督促上市公司达到证监会要求。据Wind资讯数据库统计,截止2006年底,共有192家上市公司(包括已退市公司)因违规受到过交易所处罚,有265位董事会秘书可能因为公司违规而受到处罚甚至因此而被调整或撤换。随着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力度的加大,当违规、造假上市公司的问题暴露时董事会秘书无法逃脱被调查和质疑的事实,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董事会秘书在规范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而近几年出现的造假丑闻以及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了全球资本市场的长时间低迷,这些都与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有关。为了扭转这样的局面,各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而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披露事宜,且对公司治理,对公司信息沟通和决策执行有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纽带。本文以新《公司法》颁布后为为背景下,运用面板数据研究中国上市公司与董事会秘书特征之间的关系,以期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提供经验证据,为国家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供思路和建议。新《公司法》正式确立了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的地位,对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认定、任免等方面做了强制性规定,同时采取具体措施防范董事会秘书的职业道德风险。本文以面板数据分析的方法研究了董事会秘书特征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本文是以中国上市公司的199家样本公司2006年到2010年的5年的数据进行面板数据的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虽然有提高的趋势,但是由于这可能是受政策法律法规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模等方面的影响相同公司不同年份、不同公司相同年份变化幅度大。董事会秘书特征可以解释信息披露质量。本文实证研究还表明董事会秘书对信息披露质量有一定的解释力度,其中本文提出的7个解释变量只有任职时间、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是否具有相关经验是与被解释变量是呈显著关系的,其余四个因素都是不显著的,这说明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还没有显现出来,还需要上市公司重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内的相关文献都是在立法和理论角度研究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周开国、李涛和张燕(2008)也是在截面数据上分析,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是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来量化两者之间的关系,由于此方法增加了样本的大小,因此提高了模型的准确度,同时也研究了董事会秘书特征的变化的动态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