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县”体制改革与城乡协调发展研究

来源 :湖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arboy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管县”体制改革不仅是行政区划的简单变动或行政管理手段的变革,而且是一场深刻的地方政府制度改革和政府权力的再分配。它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体制改革、对于促进我国城乡协调发展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作者结合在基层行政部门的工作经历,在参考大量文献资料及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如何以“市管县”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文章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成果,研究的框架和方法以及研究的难点和重点,介绍了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存在的困难及前景展望。第二部分为“市管县”体制的历史考察。主要论述了我国“市管县”行政体制的历史变迁、“市管县”体制的具体模式、“市管县”体制所具有的历史合理性。第三部分为现行“市管县”体制对城乡协调发展的影响分析。分正负两方面:正面分析了“市管县”体制对拉动城乡区域市场构建、对催生城乡经济聚集效应形成、对推进农村城市化方面的积极影响;负面分析了“市管县”体制与城乡协调发展中“小马拉大车”、“城市虚化”、“市吃县”等方面的矛盾。第四部分重点分析了如何以“市管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本章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推进“市管县”体制改革,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案。如在东部地区,可直接推进“省管县”体制;在中西部地区,可完善现行“市管县”体制;在部分地区,可创新“县下设市”模式,同时,提出构建跨行政区的协调合作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其他文献
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其权利意识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日益增强。但现实生活中,家长行使教育权利面临着诸多问题,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加以保障。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