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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之于诉讼,犹如神经中枢之于人体,“得之则诉讼胜,失之则诉讼败”。证明责任的重要价值已是学界共识,但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语境下的证明责任合理分配这一议题却至今众说纷纭,尚无定论。证明责任分配的研究,关系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能否正常运行,关系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合法利益诉求能否获得保障。因此,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环境法学领域的研究热点,本文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证案例为切入点,首先,通过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内涵与特征的梳理,分析了证明责任分配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语境下的新含义,借以明确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证明责任包含双重含义。其次,从立法角度对现行规定中关于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具体法律条文进行归纳与分析,阐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下此制度的立法特点与倾向,并在结合若干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推导出当前我国在该制度上所存在的如规定适用不一等方面的局限与不合理之处。再者,笔者对当前两大法系中有关环境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进行了比较性考察,并借以得出对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有益的启示。最后,立足环境风险预防原则等规范,在厘清不同类型原告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影响的基础之上,辅之以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措施,建设性提出整合相关要件事实,以此完善分配体系,期待能够实现对环境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进而促进环境实质正义与环境公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