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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是指一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人们之间的有序活动。社会则是相当数量的人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们需要建立稳定安宁、有条不紊的社会秩序,才能保持这个生活共同体中绝大部分人的根本利益,这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社会和谐秩序不仅是一定社会生态的自然良性发展状态,更是社会矛盾科学治理的必然结果。构建社会和谐秩序既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又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意。本文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原理分析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多维研究原则,围绕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秩序的内涵、特征、产生路径、构建途径、构建手段、构建意义等问题依次阐释。全文从社会秩序的内涵展开论述,把对社会秩序的研究放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提出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秩序的命题,强调了和谐秩序与和谐社会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秩序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秩序是社会利益一致的秩序;是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秩序;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秩序;是有强大调控能力的秩序:是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秩序;是开放的秩序。文章从社会秩序的形成路径入手,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秩序是建立在自发秩序和强制秩序基础之上的相互融合、并且在实践中不断的检验、完善的秩序。本文探讨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秩序的构建途径侧重于强制形成秩序的路径,主要基于我国是历史悠久有着优秀传统的文明古国,自发秩序已经经历了五千年的演变和发展,无论如何发展都是与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相匹配。而在社会转型期中,研究执政者中国共产党如何更好的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先进的文化,带领全国人民建设和谐社会奔小康,构建社会良序,更有价值和意义。因此文章把着力点放在政府建设和政党建设方面,强调通过打造民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及加强党的和谐能力建设,改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运用法律手段、道德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来构建一个符合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主体利益一致基础上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和睦的有序状态的和谐社会。通过厘清人们对于社会和谐秩序的两种错误认识,表明通过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秩序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社会的安定团结、实现中国的和平崛起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