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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其安全性被各国政府所关注。对药品安全的政府管制在逐步完善。根据政府管制特点我们可以把政府管制大致划分为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对药品安全的政府管制属社会性管制范畴。我国制定了《药品管理法》,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各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其目的在于加强药品安全性的政府管制。本文分四个章节进行论述。
第一章主要讨论政府管制的分类可分为经济性管制和社会性管制。依据其发展过程又分为四个阶段。
第二章对我国政府药品管制的现状进行分析,说明我国已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药品管制法律体系。
第三章将国外药品安全的政府管制与我国的监管体系比较分析,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第四章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及生活质量的要求的提高,对药品安全政府管制的需求也不断增长。本章对未来政府管制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