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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是西方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传统的主体是自足、自为的,然而,伴随着西方哲学危机的出现,传统的主体观受到挑战,主体陷入了“死亡”的危机。传统哲学认为,欲望和理性是完全对立的,理性被认为是人类生活中的积极力量,而欲望则被视为是消极力量。但在黑格尔看来,欲望并不是理性的对立面,欲望有其内在的理性,人类是欲望的主体。黑格尔的主体观在20世纪的法国哲学界引起了热烈讨论,当时的法国哲学家们试图批判和摆脱黑格尔哲学,却又始终受制于黑格尔哲学。朱迪斯·巴特勒在《欲望的主体》中梳理了两代法国哲学家对黑格尔主体观的接受情况,同时也直观地展现了她本人的主体思想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书中所呈现的主体“既是主人,又是囚徒”的困境是她后续所有著述中的核心问题。巴特勒认为,主体因其“脆弱特质”而不得不接受权力的塑造,权力在塑造主体的过程中也难免受到精神世界的改造。主体的反抗潜能隐含在权力的重复操演之中。所以,权力一方面塑造主体,另一方面又被来自精神世界的力量所改造,甚至被主体的反抗力量所颠覆。权力和主体以共生的状态相互依存。主体既有屈从性,又有能动性,这是主体自身的矛盾性所决定的。在巴特勒看来,主体的这种矛盾特性正是一切具体的身份主体、政治主体探讨的意义所在。在“9.11事件”之后,巴特勒开始更多地探究主体理论在宏观政治层面的应用。巴特勒通过分析具体的政治事件,向我们展示了权力的否定和排斥逻辑。权力利用否认和排斥逻辑将不符合规范的生命排除在外,甚至以维护“我群”的生命之名去戕害他者的生命和尊严。这种做法否认了他者的生命主体地位,同时也否认了主体自身的脆弱特质,只会让人们的处境陷入恶性循环。巴特勒认为悲伤和哀悼也是反抗暴力的一种力量。悲伤让人们意识到社群之间的连结,让我们为他者的逝去感到难过,继而打破权力的忧郁逻辑。而哀悼他者的失去可以让主体看到自身的脆弱性,同时认识到他者与主体的共生关系。承认每一条生命都有被哀悼的资格是批判暴力的前提。然而,现实情况中并不是所有生命都有被哀悼的资格,这种不平等的现状与我们每个人生存状态息息相关。只有承认生命可哀悼性的不平等现实,我们才能够转变我们对平等和暴力问题的争论。由此,巴特勒走向了更加激进的平等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