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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了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合法性,扩大了企业可担保的财产范围,改善了我国动产担保制度的法律环境。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登记办法》,对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作出了一系列的补充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然而,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我国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由于我国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是在借鉴了英美法系中的动产担保交易制度之上构建的,自身的法律条文规定得粗糙、存在着很多的法律漏洞及盲区,在操作中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存在着很多的法律风险。本文就该制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作进一步的探讨。本文共分为六章。本文第一章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角度分析了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在对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的基础上,引出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兴起的原因。本文第二章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应收账款担保制度作了简要介绍、对比分析,为之后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研究作铺垫。本文第三章是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理论概述。该章简述了《登记办法》对应收账款的概念界定,并简要概括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流程、公示方式以及我国现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发展情况,使读者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有了系统性的认识。本文第四章基于对各个法系、各个国家应收账款担保制度的分析,结合我国现行的立法状况,对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归纳、总结。本文第五章在借鉴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的立法实践,针对第四章总结的风险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第六章探讨了中小企业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实践应用中依然存在着的瓶颈,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