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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在建设法治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客观上必须建立对应的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社会公众的内心法律理念的培养是也必不可少的。人的行为受到内心思想的支配,因此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下,树立人们的法律信任是至关重要的。本文通过三个部分阐述论证了法律信任的一般理论、我国与西方国家在法律信任方面存在的差距以及原因分析、我国通过怎么样的途径来构建法律信任。本文先从法律信任的概念定义入手阐明了什么是法律信任,对法律信任从感性思维上有一个初步认识与了解。然后介绍了法律信任的价值,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对法律信任意义进行认识。接下来文章通过西方法律信任得以建立的历史背景原因分析与我国法律信任缺失的现状进行对比分析,介绍了我国法律信任的局限性问题。最后本文从多个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我国该怎么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任。本文通过论证目前在我国建立法律信仰还不现实,由于法治建设还不完备,对于我国的国情来讲,在我国建立法律信任是可能的,具有可行性。我国建立法律信任可以通过对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对法学教育的强化、提高法律的威信力等多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