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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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完善,公司已成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和我国制度层面的缺失,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出现了大量违反公司设立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的现象,即公司瑕疵设立问题。公司瑕疵设立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使得与瑕疵设立公司相关的各方利益主体的交易期待利益处于不稳定状态,产生了诸多问题。英美法系确立了承认主义原则,大陆法系则是否认主义原则。因此,我国应该根据立法理念和立法实践,构建公司瑕疵设立否认与维持并存机制,并完善相应的救济机制和民事责任制度,使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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