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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正式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起,在税制模式方面一直采用分类所得税制。这种税制模式选择是基于我国当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缓慢,居民收入普遍偏低,且税收征管水平落后的背景之下。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收入种类和渠道也越来越丰富,因此,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越来越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发展,其存在的不足越来越突出,造成了严重的税负不公和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问题。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不公的有力武器,不仅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职能和作用,反而产生了负效应。这就要求我们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中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不断地改革与完善,使个人所得税更好的为我国的收入分配、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做出贡献。 首先,本文在查阅了大量相关文献和资料的基础上,阐述了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基本理论,介绍了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和改革历史。其次,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发展现状,总结出其存在的不足和引发的社会问题。同时,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和现有的税收征管条件分析,得出我国目前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不足;通过我国实行分类综合税制的可行性分析,得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利用对结构模型的解释,分析了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分类综合制改革的税制因素,总结出其中的重要因素,为改革的具体税制设计打下了基础。最后,通过之前的理论铺垫和实践分析,并且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先进经验,提出一系列的分类综合制改革的具体设想和措施,主要包括:分类综合税制模式设计、家庭课税制的建立和实施、费用扣除制度的改进和优化、分类综合制的税率设计、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建设等。通过分类综合税制模式的转型,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更好的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