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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4年法国成功引入增值税之后,增值税以独特的中性魅力迅速风靡全球,至今已被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引进。增值税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20年来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仍然过窄,不能做到“一税贯通”,极大地影响其中性优势的发挥,逐步扩大征收范围一直是我国增值税的改革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需要,中央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开始了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工作,将重复征税比较严重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年多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效果,大部分企业实现了减税效应,受到了众多企业的欢迎。在此基础上,中央决定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扩围改革。本文主要探讨上海方案是否可以推广全国,以及上海方案推广到全国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依据上海增值税扩围改革方案测算全国施行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对国家财政收入、行业税负、经济增长的影响,通过测算来反映增值税扩围改革是否有利于结构性减税目标的实现以及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此,本文展开了如下研究:简要地回顾我国增值税试点、全面实施和转型过程,并对不同历史时期增值税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改革内容做了剖析,同时参考增值税的先行国家“现代型增值税”的实践,论证了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经济学和税收学理论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制度设置,从理论上揭示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财政收入、企业税负以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结构影响等方面的差异;分析了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对增值税的负面影响;探讨了增值税扩围改革对我国筹集财政资金、行业税负以及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面的影响。依据上海增值税扩围改革方案,运用投入产出法对上海方案推广全国后对行业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进行测算。测算结果表明:一是扩围改革后各行业的税负变化有增有减,但以税负下降为主,其中工业税负的下降幅度主要集中在1%-2%之间,服务行业税负变化幅度主要集中在-3%-3%之间;二是扩围在整体上将导致财政收入减少,其中扩围行业财政收入减收约910亿元;三是整体财政效应和行业减税效应将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选取内地除西藏之外的30个省级行政区,时间跨度从2001年到2011年的数据,通过构建增值税、营业税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模型,使用我国近11年税收和经济增长的面板数据研究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扩围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发现,增值税的影响程度从扩围前的16.51%增加至扩围后的44.11%,扩围前营业税和增值税共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只有33.67%,表明增值税扩围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关系。根据上述研究结果和增值税扩围改革将面临的难点,总结了我国增值税扩围改革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对财政收入分配、扩围行业选择、税率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