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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随后召开的四中全会对如何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做了着重说明,这意味着“治理”一词开始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昭示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较为基础的单元。我国当前正如火如荼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对于盘活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利益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也关系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对于完善乡村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改革的成果如何直接取决于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低。日前农民日报记者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获悉,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山西省将进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面试点阶段。全面试点对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及时纠正和改变前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暴露出来的问题,将无法有效完成全省的改革试点工作。本文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研究背景,对我国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展开研究。一方面,运用文献研究法梳理现阶段学者们对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以及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研究的具体现状和理论焦点,以便找到本文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其次,运用调查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以山西省C市L区政府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在其主导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主要进展以及在此背景下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表现,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目前阶段保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实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举措之一是尽快提升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