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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当前见义勇为现象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在社会契约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以及政府危机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对怎样创新我国政府的社会职能进行了研究分析。政府社会职能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的改革过程,其中涉及到政府治理理念的变革、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以及政府角色定位等一系列议题。健全社会管理模式和公共服务体制是政府社会职能创新的核心问题,是建设责任政府与人本政府的长久之策。 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导论主要是对选题来源、研究意义以及相关研究现状进行了概述,然后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第一章在社会契约论、公共产品理论的基础上,得出见义勇为实质上是对政府提供的公共安全服务缺失的有益补充,个人利他行为替代政府部门的部分职责的结论,同时也暴露了政府社会应急管理潜在的危机;第二章对见义勇为具体案例中政府社会职能缺失的表现进行了概述,并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政府社会职能缺失的原因;第三章主要在善治政府理念与人本政府理念基础上,联系我国现阶段志愿组织在协同治理方面的实际状况,对我国政府在社会管理模式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积极创新其职能进行了尝试性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