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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自2001年起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在全国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助试点,这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一个有偿使用森林资源环境服务功能的新阶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是一个渐进过程,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研究,依然是林业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毫无疑问,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必将有利于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也为寻求合理的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奠定经济基础.该文以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背景研究为基础,明确了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对补偿经济理论的研究,对补偿要素(补偿原则、补偿标准、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途径、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逐一分析,提出了不同权属生态公益林补偿体系;同时,该文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研究、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以中国林科院亚林中心大岗山自然保护区为例,对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实例分析,提出了较为合理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补偿主体、补偿对象及补偿途径等,初步提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同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意见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