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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总结前学的研究之上,并结合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环境,提出自己的研究之点。即首先从我国信访制度历史作为出发点,通过考察我国信访历史,找出农民信访制度设立初衷,结合我国当前农民信访的不足及其对社会稳定构成的危害,并在此基础之上找出我国农民信访改革的出路。在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综述、写作意义、方法,提出用宪政、委托—代理的理论分析我国农民信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二章主要考察我国信访及信访制度、农民信访的涵义的界定及其历史沿革。在这一章里主要发掘我国信访发展的历史规律及其设立初衷,认为信访最初是作为一个反映民意、沟通党群关系的重要渠道。第三章主要是论述我国农民信访存在的基础。在这一章里提出我国农民信访存在的法律、文化、社会基础。为提出我国农民信访并不能立即取消,只能改革并完善立下基础。第四章论述我国农民信访在当前我国历史条件下所存在的现状、现实问题以及对我国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能。我国农民信访现状、现存的问题是我国农民信访改革的出发点,而农民信访所具有的功能是其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本文对此所作论述也是后文论述之基。第五章则论述我国农民信访改革与完善之道:把农民信访作为一条农民利益表达的渠道,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信访委员会、信访代理制度和提高农民的组织性,增强其谈判能力。在这一章里首先探讨了把农民信访作为农民利益表达渠道的可能性。其次探讨如何把农民信访纳入农民利益表达的渠道。提出把农民信访纳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之中,加强农民自身的组织建设,实现农民信访的成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