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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是针对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又不符合限价商品房购买条件,处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之间的边缘群体。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现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全面覆盖,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但却面临着政府职能和保障对象界定不明确、审核机制如同虚设、缺乏科学的轮候分配制度等诸多分配机制混乱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功能和作用的发挥。因此,建立长效、可持续的分配机制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在借鉴国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分析国内部分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并建立一个符合本国国情的能够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分配问题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主体、对象和其他组成部分出发,分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的建立的必要性。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的原则,选择公平、效率、有效保障的动态平衡原则的组合方式,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运行模式。通过市场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的外部运行效率,通过政府的调控干预政策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制的内部运行效率;制定一个注重公平的情况下,考虑承租者的困难程度的“四级审核、三级公示”模式,采用分类轮候制度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分配程序来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平;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界定分配对象范围实现有效保障;通过三市场住房过滤模型来合理选择配租方式,区别对待和选择两个“夹心层”群体的配租方式,根据收入水平、市场租金、成本价格、区位、交通等制约租金定价的因素,通过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制定租金定价公式,实现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