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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民族地区是我国贫困最集中也是最深重的地方。可以说,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首先是一个经济问题,反贫困当然要从经济入手。但是,在经济上存在解决贫困问题的可能性就一定可以终结西部民族的贫困吗?显然答案是不确定的。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就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扶贫开发政策,使得西部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东西部地区的发展速度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扩大。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传统的贫困与反贫困理论,进一步凸显出影响贫困的其他非经济因素的重要作用,比如发展伦理学的责任、社会正义、分配公正、以人为本等伦理原则在反贫困中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反贫困实践提供了合乎道德的理论依据。正如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所说:“我们积极地倡导减少贫困和希望消除贫困,就必须本着一种道义原则感,一种伦理原则感。我们不应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讨论贫困问题。我们解决公平和社会公正是正确的事业”。 本文正是从发展伦理学视角出发,结合西部民族文化、价值观等方面综合探讨西部民族的贫困问题,使得经济行为深处蕴含的发展伦理因素凸显出来。同时,本文从反贫困主体的伦理实践出发,提出解决西部民族地区贫困的发展理论,以此来观照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反贫困实践和发展伦理价值,就显得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