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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尽管我国在公共政策制定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政策执行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走样”等,使得政策目标不能得以有效地实现甚至完全落空,这些问题严重干扰和阻碍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笔者认为,这与我国的职业伦理现状有很大的关系。我国目前处于转型期,法律法规很不完善,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地监督,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职业伦理本来应该很好地发挥作用,但是,情况恰好与之相反。我国目前的现状是政策执行过程中伦理失范现象相当严重,不道德的行为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政府及其人员的形象,产生了消极的示范作用。这也使得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偏差,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关于造成偏差的原因,很多是由职业伦理问题引致的,当然也有其它更深层次的原因,如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政策本身和执行的复杂性等,这些深层次的原因进而又导致了职业伦理问题,使得政策执行情况更是糟糕。基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现状,笔者重新审视并提出了政策执行中应该遵循的职业伦理规则。并且分析了执行者遵循职业伦理的可能性以及公共政策执行中职业伦理的实现标准。执行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政治社会化的强大功能会遵循政策执行中的职业伦理,关于公共政策执行中职业伦理的实现标准问题,笔者将其分为最低标准也即伦理底线和较高标准。最后提出了优化政策执行中职业伦理作用的几点对策,首先是公共政策执行中职业伦理发挥作用需要制度保障,包括法律法规的伦理化,职业伦理的法制化,以及完善监督机制等。其次是培养执行机构与执行人员的职业伦理自觉性,包括上级对执行机构与执行人员的职业伦理的培养和执行机构与执行人员自身对职业伦理的追求。政策执行中的职业伦理完全可以更好的发挥作用,从而有效改善目前的政策执行现状,最大限度的实现政策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