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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我国要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把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资源集中到创新发展上来,让创新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知识产权既是人类文明的宝贵成果,又是市场竞争的利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国家、民族、企业乃至个人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其特殊职能决定了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独具特色且其作用不可替代,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国际市场走弱、国内经济增速预期降低的客观环境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面临着新的压力与挑战。因此,实施、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意义重大。本文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理论内涵出发,分析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作的必要性和机制构建,并对具有代表性意义的粤港两地海关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比较,总结了粤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海关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