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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的主观论在胡风研究中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它体现了胡风文艺思想的特殊性,也是界定胡风文艺思想的重要依据。在不同时期,胡风对创作中作家主观作用的强调既有一致性,也存在差异,本文主要关注的是20世纪40年代胡风主观论问题的提出,试图通过对与之相关的各种思潮和论争的研究,在一个历史的框架内重新来理解这一问题。40年代胡风等人的“主观论”的提出是为了反对左翼阵营中的教条主义,在文艺上的直接对立面是姚雪垠、沙汀、茅盾等的文学创作,而在思想和学术上,另一个对立面则是郭沫若的儒墨研究,后者在现有的胡风研究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缺乏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我们就无法全面地认识“主观论”在反对教条主义问题上的某种限度。同时,“主观论”与“才子集团”的“生活态度论”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主观论”的提出跟“生活态度论”有很大的关系,但在1948年的“香港批判”中,“才子集团”是批判“主观论”的主要力量。现有的胡风研究在涉及“生活态度论”时,往往局限于执守与背叛这样一个框架,没有对“生活态度论”和“香港批判”本身的观点和动力作更多的研究,而缺乏这种视角,我们就不能理解“才子集团”从“生活态度论”到“香港批判”的转变,也不能理解相对而言胡风的执守究竟意味着什么。“主观论”提倡主观和感性并不是偶然的,这跟民族主义等思潮诉诸人们的情感、用“民族的”标准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的、国际主义的标准的挤压有关,是左翼知识分子自觉的理论努力,试图来发展马克思主义中主体性的、情感性的一面,是国统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努力中的组成部分。马恩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著作和鲁迅以来的本土革命文艺传统构成了他们的理论资源。没有这样一个背景,单纯从胡风文艺思想本身出发,我们就无法正确认识“感性对象”等概念在这一时期胡风思想中的出现,也无法对胡风文艺思想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传统中的地位作出合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