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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政策导向层面多次提出,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与衔接的“立交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但是,由于长期受“重学轻术”观念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缓慢,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纵向衔接不畅,在职业教育体系外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横向不通。这不仅延缓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进程,而且也违背了人才成长的规律。长此以往,必将对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德国是世界上最重视职业教育的国家之一,德国的职业教育因其特色鲜明、体系完备而享誉世界。校企合作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是德国职业教育特色的集中体现。德国职业教育的另一突出特点是体系完备,主要表现为职业教育的层次与职业学校的类型多样,办学形式灵活;在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之间构建了“教育立交桥”,使不同层次和各种类型的教育沟通与衔接顺畅自如,从而为人才的就业与继续深造开辟了畅通大道,为人才成长提供多种途径。这不仅满足了个体多元化的发展需要,实现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目的;而且在制度上保证了社会人才结构的良性发展,人才培养实现了终身教育的目标。 德国职业教育“立交桥”体系的形成,主要缘于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代要求;根植于重视职业教育的文化传统;得益于充足的财政支持、完备的职教立法、高效的职教管理等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根本原因在于终身教育等先进理念指导下的普职沟通和中高职有效衔接。 我国在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借鉴德国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国情和职业教育发展现实需要,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可行之路。 第一,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重视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企业和各行各业,要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职业学校要明确办学目标,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提高办学质量。普通民众要改变传统的错误观念,变被动接受职业教育为主动需要与认可职业教育。 第二,要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保障,使职业教育从宏观管理到微观运行,从运行机制到资源配置,从制度到立法都能有章可循、健康发展。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不仅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合理统筹教育资源,正确引导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改变我国职业教育多头管理、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的现状,而且要完善职业教育立法,颁布职教法规,设专门机构监督职教法规的执行情况,以法律形式来保证职业教育的管理与运行。 第三,要顺应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的时代要求,合理调整我国的教育结构,建立灵活开放的教育体系,构建四通八达的“教育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横向沟通与纵向衔接,实现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相互补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互促进,为各个教育阶段、不同层次和各种类型的学习者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体多样化发展和终身学习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