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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以银行业为主的金融业的脆弱性使得全球经济都受到显著影响。在此背景下,杠杆率被引入成为一项监管指标。在新的资本监管环境,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状况所选择不同的业务。 本文首先对杠杆率监管理论进行了讨论,然后对银行的收入结构作了一定的研究。在我国银行收入结构的研究中主要对比分析了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与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结果显示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较低,而且在非利息收入的结构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与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也存在较大不同,佣金和手续费收入占了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绝大部分。在此基础上,使用我国商业银行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与杠杆率的关系并不显著,银行的规模大小跟银行的收入结构之间有着较为显著的关系。将商业银行分类后进行细化分析得出,五大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占比与杠杆率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关系,同时五大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也是最高的,但从回归所得的系数看五大商业银行开展非利息业务的边际倾向却是最低的。研究的结论为在面临相同的资本约束状况下,传统的利息收入依然是银行的优先选择。利息收入占比与银行规模相关,小商业银行由于其有限的规模和技术人,其非利息收入的开展收到一定制约。各类银行所受杠杆率约束不尽相同,具备较强开展非利息收入能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因其受到的杠杆率约束最有动力开展非利息收入。不同种类的银行收入从多元化中的受益也不尽相同,其中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因收入多元化改善较为明显。